绿化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来源:后勤服务中心2011/07/30 03:17浏览994

校园绿化零星工程泛指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下达的5万元以下绿化工程项目,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有效降低工程成本,根据校园绿化种植、养护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根据校园环境的要求,拟定校园绿化工程的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报请相关部门及领导审阅。

2、积极参与绿化工程的设计、平面布置和效果图的审查。

3、根据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下达的绿化工程任务书,制定工程流程,通过校园网及后勤网发布工程招标信息,提供信息咨询,详细介绍工程内容、时间和要求。

4、凡参加绿化零星工程招标的园林绿化单位必须具有营业证、资质书和相关业绩证明,提供相关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经严格审查,符合招(投)标要求有效。

5、参加招标单位应不少于3家。招标小组由项目实施部门、后勤服务中心监控室、财务室、物管中心组成,参加招标人员不少于5人。

6、绿化工程项目标书需密存、加盖园林绿化放工单位公章。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公开开标和审查,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招标要求,终止其招标资格。参加招标的人员应认真审核标书内容,提出建议、经充分酝酿讨论,确定入围单位。

7、实施项目登记制度,经公开询价和二次报价后,通过表决的方式方法,经招标人员签字,最终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8、严格执行学校招(投)标纪律,规范操作程序,若发现违规操作或违反招(投)标纪律,报送校纪监部门或后勤服务中心监控部门处理,取消施工单位资格。

9、项目以协议的形式,确定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执行严格财务审核制度和工程预结算制度。绿化施工单位必须承诺绿化工程的养护,确保绿化工程质量,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因养护管理疏忽而导致绿化枯萎或树木死亡,乙方无偿补种,甲方有权追究其养护管理责任。

10、校园管理部绿化工程监理人员,全程监督工程施工情况,若发现违反协议要求和违规施工,有权责令其整改。

11、绿化工程结束,由校园管理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工程进行综合验收、评审施工质量,经验收人员签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