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一、负责中心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公司文件、通知、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并负责监督实施、贯彻落实;

二、负责中心的印章管理、文件收发、承办和归档工作;

三、负责后勤网站通知公告、新闻动态发布更新;

四、负责策划、筹备、组织中心的大型活动,承担后勤绿叶报编制工作,以及临时宣传任务;

五、负责中心内部各项日常行政事务工作以及来访接待和对外交往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各类考评工作;

七、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

八、负责中心党务、工会工作;

九、负责中心与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络及公司下属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十、会同财务部做好公司年度工商年检年审;

十一、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部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学校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履行会计核算、会计反映、会计监督、会计分析、会计检查五项会计职能;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食堂和华越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并按规定有效执行;。

三、合理调度食堂和华越公司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四、负责食堂和华越公司会计核算工作及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五、定期编制食堂和华越公司财务报表,做好财务状况分析,并向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送有效财务信息,为领导决策做参谋;

六、参与食堂和华越公司新项目的开发、收费标准和资金等方案的制定;

七、参与食堂和华越公司各项分配办法的制定;

八、负责做好华越公司各项税费上缴及向国资委、财政厅、教育厅、统计局等部门报送相关财务报表工作;

九、负责做好食堂和华越公司各类工资、加班费、奖金、补贴等薪酬发放工作;

十、负责做好食堂和华越公司财务制度和办法的解读及财务培训工作;

十一、按照财政和学校经费预算的相关规定,负责做好中心财政预算资料的提供和校内部门经费预算的编报;

十二、及时与校财务沟通和联系,做好中心预算经费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工作,确保预算经费的合理使用; 

十三、负责校园卡服务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及存货管理工作,包括固定资产及存货管理制度的制定、定期盘点及清理报废工作;

十五、负责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及保密工作;

十六、做好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部

一、依照国家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学校和中心发展规划,结合实际,负责做好中心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落实工作;

二、负责做好中心人才招聘和骨干员工选拔培养工作;

三、负责做好中心人事任免、调动、退休、职称晋升和考核奖惩工作;

四、负责做好中心员工劳动合同处置及社会保险办理工作;

五、负责做好中心员工人事档案的立卷、维护、管理和调阅工作;

六、负责做好与劳务派遣公司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做好中心薪资管理及分配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八、负责做好中心各类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置工作;

九、负责做好中心员工在职教育培训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负责做好劳动监察部门、统计部门要求的用工情况报表填报及各类劳动工时制的申报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中心的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察部

一、负责做好对中心各项服务工作的日常监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中心各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监督执行。定期编制《监控巡查信息》;

二、负责做好对中心各部门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定、执行情况的监控检查;

三、负责制定和完善《后勤服务中心监控工作条例》;

四、负责制订中心年度监控工作计划;

五、负责中心各部门月度、年度量化考核相关工作;

六、负责检查中心各部门的三级监控工作开展状况,及时汇总整理三级监控人员上报的监控情况;

七、负责受理校内外对后勤服务中心工作的投诉,督促整改完善相关工作,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八、听取与收集学校师生和各学院部门对后勤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九、负责中心内部各项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十、负责参与中心的各类招投标工作和小额物资采购、确定供货商或抽选工程施工监理方等工作;

十一、配合中心办公室做好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科级干部的年度考评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物资采供部

一、认真贯彻国家政策法规,严格执行中心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做好员工的安全管理和廉政教育;

二、严格执行物资采供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组织中心物资采供活动,组织物资材料采购的招标工作;

三、依法制定实施物资采供活动的具体操作规程;

四、负责对采购的食堂物资材料进行索证、取样、验收等工作,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系统,加强对供应商售后服务和质量的跟踪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对供货价格的监控及供应商行为的监管工作;

六、依法协助中心或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质疑作出响应,配合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七、与中心相关部门交流经验、密切合作,做到事前预计、事中配合、事后反馈;

八、做好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存档工作;

九、负责所辖车辆的安全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财务部做好所采供物品的帐(财)务结(核)算工作;

十一、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


信息化办公室

一、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修订、上报、实施中心的信息化规划;

三、制定、实施信息化建设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组织推进中心信息标准化工作;

五、编制中心信息化年度预算;

六、负责制定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

七、负责基础设施以及应用系统的建设、运维及管理工作;

八、参与组织信息技术培训工作;

九、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介对后勤进行全面的宣传;

 

工程计划部

依据全校各部门工程维修项目需求并汇总,有计划制订下一年度维修经费预算,使用好全校工程维修项目预算经费,有计划对经费的使用进行合理分配;

按照学校《浙江工商大学修缮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工程维修项目立项审批、招议标、政府采购、工程决算送审等各项工作;

负责对外消防图审及相关审批工作;

负责全校20万以上工程维修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工作,协助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并做好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

负责全校20万以下小额工程维修项目的报修受理、方案制定工作,并分派任务;

按照《工程验收规范》,对已竣工的工程项目参与工程验收;

做好各项小额工程维修项目的工程量复核工作;

做好各项小额工程修缮项目的决算资料整理及送审工作;

负责维修材料的采购、保管工作;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部

一、参与学校维修改造总体规划及单体设计方案讨论工作,负责施工图技术交底、会审工作及开工前准备工作;

二、负责做好工程变更的协调、协商工作及工程变更联系单工程量核查签证工作;

三、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检查督促,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四、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五、配合做好与工程相关的专项验收手续;

六、负责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竣工图的复核工作;

七、负责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应急抢修工作;

八、及时整理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并及时归档,协助做好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九、负责做好工程质保期内维修协调及质保金支付审核工作;

十、负责零星维修(外包单位)任务派发、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动力运行管理部

一、负责下沙校区高、低压变配电值班、电梯值班、水泵值班、中央空调值班、锅炉及下沙生活区消控值班和水电、人防管理、防汛抗

等工作。保障水、电、汽正常供应,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二、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及地方有关能耗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和完善学校能耗管理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负责节能减排规政策法规宣传、节能项目规划实施;培养能源管理人员;

三、由校节能领导小组领导,传达、落实节能领导小组的会议精神。制定学校总体水电设施、设备更新发展计划,参与学校新建、扩建项目水电部分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负责全校能耗的计量、收费与统计汇总分析工作。要求计量到位,收费及时,统计正确;

五、协助学校做好与地方政府有关水、电、汽方面的协调工作;

六、按照学校水电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制定水电改造、维修及临时用水用电方案;

七、全校水、电、气(汽)等公用费用结算;二级单位水电使用监管、协调;

八、负责全校节水节电及安全用电的宣传、管理及监督工作;

九、负责水、电、汽等设施、设备的应急抢修工作;

十、负责全校水、电、汽网络图纸、资料的收集、绘制及归档,建立健全全校水电设施的技术资料;

十一、负责管辖范围内设施设备的购置、年检、维修、维护与保养及日常运行监管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校园环境管理部

一、负责学校下沙校区的环境保洁及相关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

二、负责学校下沙校区的下水系统疏通及垃圾清运工作;

三、负责下沙校区校园绿化养护和绿化工程管理工作;

四、负责下沙校区景观河的水体保养工作;

五、负责下沙校区花草、苗木、盆花、盆景的养护管理工作;

六、负责下沙校区学校一级的会议和学校重大活动的摆花和环境布置工作;

七、负责下沙校区环境病媒消杀工作;

八、负责下沙校区公共设施的维修检查报修工作;

九、负责下沙校区的鸽子喂养及鸽笼清洁工作;

十、协助学校做好下沙校区绿化规划及与地方政府有关卫生、绿化问题的协调工作。

 

教工路物业管理部

一、负责教工路校区高、低压变配电、电梯,水泵等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

二、负责教工路校区水、电二级表的抄表、收费与统计工作;

三、负责教工路校区水电管网的管理工作;

四、按照学校水电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制定水电改造,维修及临时用水用电方案;

五、协助学校做好节水节电及安全用电的宣传,管理及监督工作;

六、负责水、电等设施、设备的年检、维护与保养工作;

七、负责学校教工路校区的各项维修、改造工作;

八、负责学校招标维修改造项目现场管理及资料归档工作;

九、负责20万以下小额维修现场管理工程量的复核、结算、资料的报送工作;

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住宿方案的编排,学生住宿资源数据采集与整理等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宿舍的值班和保洁工作;

十二、负责教工路校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保洁外包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


餐饮管理部

一、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餐饮保障及各类活动茶歇快餐服务工作;

二、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贯彻并执行各项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制度;

三、加强对各餐厅的管理,在确保师生就餐品质的基础上,做好成本核算工作;

四、联合物资采供部负责餐厅所需各种物资的统一采购和配送,严把材料关,确保食品原材料质优价廉,防止发生因原材料质量不过关而导致的恶性事故;

五、负责保障食堂主副食价格稳定,做到高、中、低档菜品比例搭配适当,合理调配膳食的营养结构,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学生需要;

六、积极支持、配合学生维权部工作,根据就餐者的需求和意见,逐步改进,不断增加服务项目、研发新品种,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质量;

七、负责食堂环境与餐具的消毒工作,保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食堂环境与餐具卫生清洁;

八、配合学校资产部管理好部门设备、设施、资产管理工作。

 

公寓管理部

一、做好部门的日常管理、计划与总结工作;

二、做好钱江湾、金沙港、玉屏洲生活园区的公寓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三、做好本部门员工工作状态、劳动纪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日常监控、引导及奖惩;

四、做好学生住宿资源数据的采集与整理,住宿方案的编排;

五、做好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及浙经院学生的迎新毕业工作;

六、做好临时住宿任务的安排、协调工作;

七、做好本部门员工薪酬及各类补贴的额定与审核;

八、做好后勤服务中心员工集体宿舍的管理工作;

九、做好与浙经院后勤、社区的对接及协调工作;

十、做好与国际教育学院的协调工作,做好留学生公寓日常服务;  

十一、做好公寓日常维修计划,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完成学生公寓楼的日常维修与改造工作及公寓维修工程的校内外协调工作;

十二、做好部门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把握公寓管理服务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基本原则,引导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努力践行“三服务两育人”的后勤工作宗旨和“您的满意,我的追求”的后勤服务口号。

场馆管理部

一、负责制定学校公共场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公共场馆使用、开放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校公共场馆会议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负责学校公共场馆设施设备管理使用维护工作

五、负责学校公共场馆对外有偿使用的开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智慧场馆系统平台建设和服务运行管理工作;

七、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商贸服务部

一、负责学校各部门日常办公用品的供应以及定制、开发并推广校名宣传产品,为校内各部门开展校际交流、外宾接待、校友联络等活动

提供资源;

二、负责为在校大学生搭建创业、经商、实践平台,学生创业实践提供全面服务,并做好项目校内孵化

三、负责提供各类打印复印、印后装订、写真背胶、喷绘制作、展架制作、易拉宝制作等各类文印服务项目;

四、负责供应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食品饮料等,为学校师生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利服务;

五、负责校内各商铺的管理以及学生公寓的桶装水供应。  


车  队

一、做好学校班车的日常运行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学校班车按时、按线路常年安全、正点地运行;

二、做好本汽车队驾驶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全体驾驶员开展安全学习和业务学习,高度重视行车安全教育,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三、 做好本汽车队所属车辆的维护、保养和清洁卫生工作;

四、做好本汽车队所属车辆的保修工作,按规定办理车辆的年检、年审、交费等手续;

五、具体承办后勤服务中心购置车辆的申请报批手续;

六、尽力为学校其他部门工作用车做好租用车辆的联系、协调工作。



招待所

教工路培训中心

一、做好校内各部门科研、培训等住宿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二、配套培训会议室接待服务;

三、做好学校临时安排的住宿服务保障工作。

下沙21号值班楼

一、做好学校总值班住宿保障

二、做好校内各部门值班住宿保障;

三、做好校内各部门学院教工因工作需要住宿保障

四、做好学校临时安排的住宿服务保障工作。

下沙45号楼招待所

一、做好校内各部门科研、培训等住宿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二、做好外教公寓房间的住宿服务工作;

三、做好校外人员的住宿服务工作;

四、做好学校临时安排的住宿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