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根据中心骨干员工选拔聘用办法,2013年度骨干员工选拔聘用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聘用期限
1. 选聘对象为后勤服务中心在岗企业编制员工。
2. 聘用期限为3年。
二、职位设置及职数
本次设置主任助理级骨干员工共8名,主管级骨干员工共36名(主管级岗位由各部门上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并公布)。
三、选聘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 具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资格条件
1.主任(科长)助理级骨干员工选聘资格条件:
(1)工龄。在中心工作(劳务派遣员工在本校后勤服务工作岗位上的从业年限可一并计算)满5年。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
(2)学历或专业技术资质。一般应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含)以上职称;有专业技术要求的职位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或技师资质。
(3)年龄。原则上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即男性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状况。健康,餐饮岗位应具有相关健康证。
(5)考核情况。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含)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2.主管级骨干员工选聘资格条件
(1) 工龄。在中心工作(劳务派遣员工在本校后勤服务工作岗位上的从业年限可一并计算)满3年。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
(2) 学历或专业技术等级。一般应具有技校或中专(含)以上学历,或具有必备的专业技术等级。
(3)年龄。原则上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即男性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状况。健康,餐饮岗位应具有相关健康证。
(5)考核情况。前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含)以上。
(6) 其他条件。具备应聘职位的上岗资质。
3.破格条件
对工作业绩突出或特别紧缺的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以下3项资格条件中的2项:
1. 在中心工作年限放宽1年;
2. 学历放宽1档;
3. 年龄放宽3周岁。
四、选聘步骤及日程安排
本次选聘步骤及日程安排如下:
1. 个人申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后勤服务中心骨干员工职位申报表》(见附件一)。破格应聘者,另需填报《后勤服务中心骨干员工资格条件放宽申请表》(见附件二)。同时提交学历、技术等级、健康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个人申报时限:2013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16:00,有关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徐婷婷处。
2. 资格审查。根据职位条件要求,由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日期:2013年11月13日。
3. 公示应聘人员名单。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名单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日期:2013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
4. 笔试与面试。应聘主任助理级员工需进行笔试及面试,笔试与面试所占比重为4:6;应聘主管级员工需进行面试。
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5. 考核评议。主任助理级员工由评委会直接进行考核评议;主管级由中心按部门组成四个考核小组根据应聘者的平时工作表现和个人述职情况给予评议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加权平均计算应聘者成绩。
考核评议日期:另行通知。
6. 审定。中心评委会根据各考核小组考核评议结果,确定拟聘名单。
7.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在中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监控部进行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8. 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中心聘用。
聘用年限: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9. 试用。聘用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对受聘员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者,按聘用年限正式聘用,并从聘用期的第四个月起享受相应薪酬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岗位工作,并执行原岗位的薪酬标准。
试用期限: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特此通知。请各部门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员工,并按本通知要求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做好选聘工作。
附件一:《后勤服务中心骨干员工职位申报表》
附件二:《后勤服务中心骨干员工资格条件放宽申请表》
附件三:《后勤服务中心主管级骨干员工职位设置及职数一览表》
附件四:《主管级职位岗位职责说明书》
人力资源部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