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勤服务中心劳务用工年龄的规定

来源:后勤服务中心2014/09/09 10:23浏览730

浙江工商大学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纪要

[2014]2

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

时间:2014年9月1日

地点:下沙校区1号综合楼307会议室

主持人:姚晓明

出席:范志远  狄云生  朱翔宇  梁文骏   刘  剑  安  力

记录人:刘  剑

会议纪要如下:

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于非在编劳务用工,男、女到60周岁,将不再签订劳务协议;对于原为学校事业编制退休后返聘的劳务用工,男到65周岁、女到60周岁,将不再签订劳务协议。目前已到规定年龄的劳务用工,仍在协议期内的,等协议期满后将不再续签。

 

 

 

 

报:中心各领导

送:中心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