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中心决定从各部门选派1名企编员工到省教育厅办公室开展为期一年的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法制和政策观念强,廉洁自律,群众认可;
2.业务素质好,有利于培养和发挥专业特长;
3.工作能力强,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资格条件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优先选派40周岁以下的中心企编职工;
2.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挂职岗位
省教育厅办公室,负责资产管理等工作。
三、工作期限
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以教育厅实际工作要求为准)
四、选拔办法
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中心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
报名请与人力资源管理部安力联系,截止时间为9月21日11时。
五、联系方式
28877811,696831(短号)
后勤服务中心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