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
中共浙江工商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将于2015年12月底召开。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完善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充分发挥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推进学校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浙江工商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提议工作办法》,现将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之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一)凡属党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下述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重点是对学校的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重点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师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建工作创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管理,以及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等重要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4.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以下内容不列入提案范围:
1.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2.属于群众团体、民主党派和其他组织内部的问题。
3.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
三、提案的具体要求
1.提案人须是正式党代表,一个提案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并至少有10名正式代表附议。提案人及附议人填写《党代表提案表》,并亲自签名。
2.提案应一事一案,内容包括案由、案据和方案建议。要求案由事实确凿,案据明确充分,方案建议具体可行。
3.提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提案组。
4.提出提案的代表可以要求撤回提案。
四、提案征集的组织工作
各代表团要认真做好提案征集的组织工作,充分发动党代表,广泛征求党员、教职工意见和建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为学校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学校将组织评选第二次党代会优秀提案。
由各代表团汇总本代表团代表提出的提案,于12月10日前送提案组(联系人:党办校办周峰程、洪玉管,电话:7029、7022,邮箱:zfc@zjsu.edu.cn)。
附件(见下方附件下载)
1.《中国共产党浙江工商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提议工作办法》
2.《中共浙江工商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
校第二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