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后勤实际,进一步加强后勤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现就组织开展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
二、评议内容
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重点围绕工作中履职尽责以及履行党员义务等情况开展评议。
三、评议步骤
1.党员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可在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增加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等内容),并进行自我评定后报送党支部。
2.党支部委员会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结果,转告本人(党员个人在登记表支部评议意见栏后签字),并报中心党总支。
四、时间要求
在2016年1月15日之前完成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五、相关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实际,有序推进,及时完成。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取得实效。
2.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见附件,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便于存档。);
3.党支部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时,做好会议记录及评议结果,上报党总支。
联系人:刘 剑 28877810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后勤党总支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