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4]64号)精神,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重新修订、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按学校行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要求在全中心范围内开展对超标行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中心所有在职管理人员的办公用房均纳入本次整改范围,严格按照国家新标准要求进行清理,做到应清尽清、应退尽退,重点核查处级以上管理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管理人员人数和办公用房实际面积进行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
二、具体整改方案
1.以部门为单位,按标准核定行政办公用房总面积。通过人员合并、办公室内部调整等方式进行整改,不得对建筑物进行拆、改。办公面积按实职处长18㎡/人,实职副处长12㎡/人,其他人员9㎡/人,核算。下沙校区和教工路校区主要办公室面积可参考附件一、附件二。
2.安排适当数量的办公辅助用房。可根据部门的实际需要用于学生勤工俭学集中办公、资料室等。勤工俭学学生人数以目前所聘人员总数为基础核定,其使用面积核算不超过5㎡/人。
3.所有超核定面积部分的办公室由中心统一收回管理和统筹使用。
4.办公家具。清理整改过程中,办公家具原则上使用原有家具。
三、整改时间。
1.各部门行政办公用房整改工作自即日启动。
2.各部门行政办公用房整改和搬迁工作于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
四、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办公用房整改、清理工作,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具体体现,各部门要从政治高度出发,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抓紧落实,切实完成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任务。
2.严明纪律、限期整改。本次办公用房整改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工作时限安排,按期完成整改,严禁弄虚作假或拖延不整改。
3.厉行节约、减少浪费。本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通过调换办公室、合并办公两种方式进行。
4. 附件三:《后勤服务中心xxx部门办公用房整改汇总表》要求在1月15日16:00前填报并发送电子稿至houqinbgs1@126.com邮箱,部门负责人签字稿于1月18日16:00前交至中心办公室。
后勤服务中心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