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为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学校有关部门关于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心领导要求和工作实际,现将做好中心寒假期间安全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要以对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扎扎实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二、放假前,各部门要进行一次以防盗、防火为重点的安全自查。中心监控部将对中心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问题,有关部门要及时整改,并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报中心分管领导和监控部。
三、放假前,各部门应对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及乘坐车船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特别须提醒假期回家的员工要注意往返交通安全,不乘坐没有营运资格的车辆;旅途中及外出活动要谨防被盗、被抢、被骗。寒假期间,留校员工要遵纪守法,不留宿外来人员,在宿舍内不乱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公寓管理部要加强假期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与检查,确保留校学生过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节假日。
四、加强寒假期间用火、用电管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员工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中心职能部门要加强水、电、气等设备的安全管理。
五、各部门要加强公共财物,特别是贵重物品的保管,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对未按规定落实造成公共财物被盗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寒假及春节期间也是雨雪冰冻天气较多的季节,校园管理部应适时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因雨雪冰冻天气发生其他次生事故。
七、住在校园内的员工外出时要在晚11时前返校,如有特殊情况晚归者,应主动与门卫人员说明情况,经门卫核实后才能进校。严禁爬墙爬窗进入校内或宿舍。
八、寒假期间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对于假期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重大异常情况,各有关部门必须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者迟报、漏报。
九、寒假前夕,中心监控部将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将组织安全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是学生公寓、员工宿舍、招待所、特种设备设施、危化品仓库管理等部位。检查方式为普查与抽查、通知于不通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请各部门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认证做好迎检工作。
十、请各部门于 1月 20日,将部门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监控部,部门负责人须签字。
中心办公室
监控部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