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取本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行李存取事项的通知

来源:后勤服务中心 公寓管理部2016/06/13 10:47浏览644

各位同学:

       现将考取本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行李存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存取注意事项

       1、由于寄存场地有限,因而行李寄存仅限于考取本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

       2、行李由学生自行打包,每个行李包上均须张贴写有本人姓名、班级、联系电话的标签,由学生本人自行运送至寄存地点。

       3、行李包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以免造成意外损失。

       4、存放行李时,请同学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存取点办妥行李寄存登记手续;提取行李时,请同学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存取点办妥行李领取登记手续,逾期未领取行李,若造成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存取及办理地点:金沙港12号楼值班台。

       三、寄存日期:2016年6月16日-6月17日。

       办理时间:8:30-11:00,13:00-16:00。

       四、领取日期:2016年9月10日。

 

       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存取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

 

 

公寓管理部

201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