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本校居住在学生公寓内的学生。
2.申请人必须为申请表内寝室内成员,信息必须与公寓入住花名册信息一致。
3. 申请人必须为最后一名离宿人员。
二、申办方法
1.寝室剩余电费退还申请办理,应按规定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寝室剩余电费退还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2. “申请人”为寝室全体成员推荐产生,“申请人”代表该寝室所有成员权利。
3.办理学生寝室电费退还,向所住楼宇公寓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审核后领取申请单;限办一寝室一申请,同一寝室不能有多个申请人。
4. 申请单必须在离宿手续办妥后凭申请单办理剩余电量退费。
三、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地点:
钱江湾毕业生到:钱江湾35号楼校园卡服务部8号窗口办理。
金沙港毕业生到:金沙港1号楼公寓架空层南面校园卡服务部办理。
办理时间:见所住楼内通告
四、注意事项
1.学生申请可退还剩余电费仅限寝室内的成员,非本寝室成员不能申请。寝室内推荐一位成员为《申请单》中“申请人”,退还电费属于寝室所有成员共同所有。
2.申请人采取欺骗手段或使用虚假材料办理学生寝室电费退费,或是擅自挪用他人信息;一经发现,一律没收所有信息资料,并冻结涉及的寝室剩余电费的退还申请,同时提交相关部门按校规、法规处理。
3.申请人如遇寝室调整应及时办理调宿登记,在办理申请剩余电费退还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员信息与原寝室人员信息不一致,将不予办理。
4.本申请单2016年6月30日之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