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浙商大党〔2016〕19号),要“定期开展对各二级党组织及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检查,确保学习教育不留死角、工作要求落到实处”。针对前期学习教育重点工作内容,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6月22日- 24日
二、督查方式:自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
三、督查组成员:党务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部分学院党委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
四、督查内容:根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5月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工作》,主要督查内容详见附表。
五、督查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把关。请于6月24日11:00点前,将自查表和学习教育记录本(包括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各一本)送纪检监察办公室,地点:下沙校区综合大楼1020室,联系人:方灵丽,电话:28877065,676080。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