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后勤服务中心资产复核的通知

来源:后勤服务中心 办公室2016/09/29 11:21浏览599

中心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浙财资产〔2016〕10号)和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中心资产需统一录入校资产管理系统,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固定资产复查核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复查核对本部门后勤中心资产账,做到账物相符、数据准确。

       2、复核后确实出现有帐无物的资产要申请报失,出现有物无帐的资产要如实填报。

       3、请各部门在认真复查本部门使用资产的基础上,于2016年10月8日前将《后勤中心移交学校资产账明细》《学校设备、家具报废申请单》、《学校设备、家具报失申请单》、报中心资产管理员孙虹处,复查结果必须经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

       联系人:中心办公室  孙虹(28877813),683982。

       邮箱:houqinsh@126.com

 

后勤服务中心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