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小组:
为依法保障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疗休养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2015】152号,见附件一),现就中心2017年疗休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参加人员、名额
参加人员:2014年6月30日前进我校工作的在岗事业编制或人事代理教职工;进校不满三年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及2017年6月30日前已退休的人员,2015年和2016年已经参加的教职工不参加本次疗休养。
二、时间、路线
2017年7月3日—7日,总计5天4夜(初定),路线为缙云、丽水、云和疗养五日,具体内容安排(见附件二)。
三、疗休养费用
学校承担2000元/人,主要用于疗休养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不能用于其他开支;符合要求的疗休养费用凭据在学校福利费中列报。
四、相关要求
请各分工会小组在6月7日下午4点前确定好教职工疗休养人数(见附件三),电子稿件发送到965959453@qq.com. 人数确定后原则上不作调整,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核。
后勤分工会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