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做到各类财务信息的上传、下传,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中心内控风险,根据2015年制定的财务联络员制度,鉴于中心2017年已完成新一轮的聘岗工作,现请各部门按照新的要求重新申报财务联系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财务联络员设置:
原则上每个科级部门配备一名,要求大学生及主管以上人员。
一、财务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本部门的日常财务报销及交款工作。包括借款单、报销单、领款单、公务接待审批单、交款通知单等相关财务表单的填制;报销票据相关手续的办理;现金报销的预约工作等。
2.负责将新的财务制度、办法和规定及时传达至本部门负责人及部门相关人员并执行。
3.负责及时上报本部门各项拟收费项目。
4.准时参加财务部组织的各项培训工作。
5.负责本部门各类各类部门财务用表的报送工作。
6.负责本部门与财务部的数据核对工作。
7.财务联络员对报销票据记载的经济事项及票据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8.有不清楚事项需在经济业务发生前向财务部咨询。
9.其他本部门与财务部的沟通工作。
三、联系人:
朱未: 办公电话: 28008739 手机短号:664400
四、报名办法
由各科级部门自主确定财务联络员名单,于2017年6月13日(下周二)下班前将科长签字的纸质版名单上报至下沙校区财务部407室朱未。若财务联络员因人事调整、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原部门的,部门要及时上报新的财务联络员名单至财务部朱未,并做好交接工作。报名表格见附件1。
财务部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