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2017年度员工个人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除中心领导、科级干部之外的学校事业编制职工(含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职工)和企编主管及大学生员工。
二、考核周期:
2017年1月-12月
三、考核等级: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优秀比例:
普通事业编制职工(含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职工)的优秀比例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最终结果。
企编主管及大学生员工的优秀比例为本小组参加考核员工人数的20%。
五、考核程序:
1、考核工作由直属、饮服、公寓、物管、教工路分中心五个小组分别组织,各中心分管领导任考核小组组长(直属小组由办公室主任担任)。
2、由职工做一年的工作总结,时间不超过3分钟。
3、考评人员由各小组科级干部、普通事业编制职工(含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职工)与企编主管及大学生员工组成。
4、计分采取无记名打分的方式,每位考评对象最终得分由各小组科级干部打分(占40%)、普通事业编制职工(含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职工)或企编主管及大学生员工互评分(占60%)两个分值组成。
六、完成考核时间:
各小组请于2018年1月25日下班前完成员工年度考核工作,中心企编主管及大学生员工考核表交人力资源管理部张裕嘉处。(考核表见附件,请正反面打印)
请各小组及时安排好员工年度考核工作,相关人员提前撰写好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人力资源管理部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