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2018年申报教学教育工作满30年荣誉资格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2018/05/03 05:05浏览570

各部门:

       根据学校原有规定,从事教学、教育工作满30年荣誉资格的确认实行教职工个人申报和学校认定相结合的办法,即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个人申报,经人事处查档认定后,由学校发文表彰(教学工作满30年者另由省教育厅颁发任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

      本年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工作满30年荣誉资格。申报条件:在各级各类学校任教满30年,现仍在我校从教者。申报教学工作满30年者需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和一张一寸照片(照片背面请签写本人姓名)。

       2.教育管理工作满30年荣誉资格。申报条件:在各级各类学校工作满30年(不限岗位),现仍在我校工作者。申报教育管理工作满30年者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申报(姓名+所在部门)。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于5月17日下午4点前报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肖军霞(下沙校区综合楼1027室)

       邮  箱:xiaojunxia@zjsu.edu.cn

       电  话:28877281

 

人事处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