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为切实推进中心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激发中心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及工作实效,中心决定选树一批 “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优秀监控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条件
(一)“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1.部门能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制度,部门安全管理工作有组织、责任有明确、制度有落实、人员有分工、应急有预案。
2.部门自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未出现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
3.部门各类安全工作台帐齐全,有留存备查档案资料(纸质或电子均可)。
(二)“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素养,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工作责任心强,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严谨规范、防范得当、常抓不懈、成绩突出。
3.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三)优秀监控员
1.认真履行三级监控员岗位职责,积极开展本部门巡查巡检,并积极配合中心监控部督查整改工作。
2.及时反馈本部门巡查巡检信息。
3.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够认真督改,并积极建言献策、改进方法。
二、选树名额
1.“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1-2个,由部门申报。
2.“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3名,由各部门择优推荐申报。
3.优秀监控员3名,由设立监控员的部门自愿申报。
三、选树工作的实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树工作,严守标准和程序,确保选树“质量”,宁缺毋滥,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努力营造中心“安全第一”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填报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均须经各部门负责人同意,5月17日前报监控部。先进集体申报表,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先进个人推荐表,主要事迹800字以内;优秀监控员推荐表,主要事迹800字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ouqinjkb@126.com;同时将签署好审核意见的申报表或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监控部办公室(综合楼318室),联系人:赵晓满,联系电话:28877885 641337。
(三)成立中心“安全管理工作”评审小组,评选出获奖集体及个人。
(四)选树结果的公布。根据中心“安全管理工作”评审小组意见,将最终选树结果公布于后勤网站,并举办颁奖仪式,向获奖集体及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后勤服务中心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