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扎实推进学校“学术强、管理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学术强、管理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的通知》(浙商大党〔2018〕30号)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学术强、管理强”优秀年轻干部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2.政治坚定,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3.优秀年轻“学术型”干部,指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有参加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意愿,具有较强学术发展潜力的专任教师。
4.优秀年轻“管理型”干部,指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近3年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且具有一定学术研究基础的中层干部;或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管理工作表现比较优秀,且具有一定学术研究基础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主管岗。
5.省级以上人才,或具有挂职经历,或有担任学院系(室、所)负责人、科研团队负责人、学科负责人、党支部负责人、民主党派负责人、统战团体负责人等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特别优秀的青年人才可破格入选。
二、推荐程序
1.中层干部由组织部综合资格条件及中层干部一贯表现等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党委会研究确定。
2.其他人选,由各二级党组织依据资格条件及干部现实表现、综合素质等情况,在征求党支部、系(室、所)等基层组织意见基础上,与部门(学院)行政负责人酝酿沟通,召开二级党组织会议,按照择优推荐原则研究提出推荐人选(综合推荐人选各方面情况进行排序),提交组织部。组织部、纪检办、人事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学校党委会审议确定。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对照通知要求认真遴选,充分听取意见,把好政治关,以对学校年轻干部培养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推选工作。
2.各二级党组织在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组织被推荐人选填写《年轻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
3.《年轻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经二级党组织审核后,与《年轻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一并于11月20日前交学校组织部。
联系人:陈世伟,联系电话:28877088,559681;
邮 箱:zuzhibu@zjsu.edu.cn。
附件:1.年轻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2.年轻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
组织部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