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格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切实增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现制定“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一、实施方法
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每月第一周的周二下午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寒暑假除外),如遇假期顺延一周。
二、活动内容
党支部重点围绕以下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1. 传达上级精神。结合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等,传达学习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及学校党委决策部署,组织党员讨论,提高思想认识。
2. 通报重大事项。结合党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本级党组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
3. 听取党员意见。就本单位和党组织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4. 组织上好党课。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采取多样有效的形式,开展党史国史、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教育和科学、文化、法律等知识学习。
5. 用好支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等载体,广泛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服务学校发展、服务师生成才成长及服务社会进步。
6. 结合实际开展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党内活动。
三、工作要求
党总支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督促所属党支部抓好“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落实。各党支部书记是“党员固定活动日”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和安排好“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支部活动,并做好记录,完善工作台账备查。党员中心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动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以上率下发挥示范作用。
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