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创新强校,特色名校,加快转型,跻身百强”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后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对部门工作的全面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二、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中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心领导、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具体考核工作由办公室会同监控部负责实施。
三、考核对象
中心下属各科级部门。
四、考核时间
每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时间一般定在次年1月。
五、考核指标
(一)年度部门述职考评
1. 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和成绩;2. 年度工作创新;3. 年度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与失误。
(二)综合管理指标
1. 服务满意度;2. 成本控制;3. 安全责任; 4. 制度建设;5. 员工管理;6. 宣传沟通;7. 廉政建设;8. 工作创新。
六、考核体系
(一)部门年度述职考评(分值100分,权重0.70)
1. 依据中心组织的对部门年度述职考评结果得分。
2. 中心领导评议占30%,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代表评议占70%。
3. 每个部门仅限1名部门负责人参加评议。
4. 员工代表从员工组成的代表库中随机抽取,各部门1名。
(二)综合管理指标(分值100分,权重0.30)
1. 服务满意度(20分)。
面向师生或校内有关部门的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服务质量监控抽查。
2. 成本控制(10分)。
合同工工资(不含社保费用);办公费和通讯费;低值易耗品费用;劳保费用等4项。此外,餐饮管理部、采购供应部、文印部、车队、招待所等另设经济目标管理指标。
3. 安全责任(10分)。
4. 制度建设(15分)。
5. 员工管理(15分)。
员工入职与离职手续完备;员工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劳动纠纷的处置。
6. 宣传沟通(10分)。
各部门全年投送并被各级各类媒体录用的信息稿件数量;各部门组织的与师生的有效互动。
7. 廉政建设(10分)。
8. 工作创新(10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部门考评等级下浮一等
1. 部门在考评期内发生重大工作失误或廉政、安全责任事件(其中任何一项),且产生不良影响的;
2. 在述职考评报告中,故意夸大成绩或隐瞒失误的。
七、考核程序
(一)自评
1. 各部门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后勤服务中心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表》,于每年年终放寒假前半个月一并交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稿),并在后勤网上予以公示。
(二)材料初审
1. 办公室会同监控部负责对各部门上交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后勤服务中心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表》进行初审。
2. 财务部负责完成成本控制指标的统计核查。
(三)述职考评
中心召开年度部门工作述职考评会:
1. 产生员工代表。
2. 办公室、财务部通报相关情况。
3. 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
4. 评议打分。
(四)评议审核
1. 办公室会同监控部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报考核领导小组。
2. 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各方面情况进行审定。
八、考核等级
1. 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即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2. 获得“优秀”的部门比例为不超过参评部门的30%。
九、考核效用
1. 中心对考核获得“优秀”的部门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2. 考核为“不合格”的部门负责人(含部门副职),取消当年度个人考评参评优秀的资格。
3. 考核结果在中心内部通报。
十、本办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