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校内各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06号文)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属高校管理岗位五级六级职员晋升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1号文)等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开展2021年管理六级职员评聘工作。有关办法如下:
一、评聘原则及职数
1.在上级部门核定岗位数内,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设置岗位。本次评聘建议设置管理六级职员职数7个。
2.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择优评聘。
二、申报对象
聘在管理岗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
三、申报条件
1.坚持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讲团结,以集体利益为重。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工作做出实绩,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现聘管理岗位七级职员满10年,参加工作满25年,可申报晋升为管理六级职员。岗位聘任实施前任正科级的任职时间累计计算。
4.学历要求: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管理七级职员申请晋升管理六级职员、男性年龄在57周岁以上者、女性年龄在52周岁以上者,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5.工龄、年龄、任职年限等全部按足数计算,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5月31日。
6.根据浙人社办发[2015]31号文精神,现受聘在管理岗位又保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的人员,如选择参加六级职员晋升,晋升后按职员级别兑现工资待遇,不再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
四、评聘程序
1.竞聘报名:根据申报条件,本人填写《管理六级职员评聘申报表》(只需填写个人申报部分),报送组织部。申报表电子稿发送到:zuzhibu@zjgsu.edu.cn,书面稿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交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综合楼1018室),联系人:林琳,联系电话:28877073。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否则将取消评聘资格。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28日14:00。
2.资格审核:由组织部、纪检监察室、人事处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并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3.民主测评:在符合条件申报人员所在学院(部门)范围内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时间由组织部与测评对象所在学院(部门)具体确定。同时二级党组织及学院(部门)对其测评对象出具鉴定意见。
4.面试:由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事处负责人和抽签产生的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教师代表各1人(实行回避原则)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申报者个人陈述(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推荐方式,评委应综合考虑组织意见及申报者的工作业绩、年度考核、奖惩、民主测评情况、任职年限、工龄及个人陈述等因素进行评分。在核定名额内按得票数确定被推荐人员,且得票数须超过应到评委的1/2。若核定名额内最后一位得票相同,评委再投票推荐。若初次投票结果空缺名额占核定名额的20%及以上,根据得票顺序按空缺名额1∶2的比率进行再投票推荐,若得票数仍未过应到评委的1/2,名额空缺。
5.考察:党委会根据面试结果和民主测评情况,讨论确定考察对象,组织部进行考察。
6.公示:党委会根据考察情况讨论确定聘任人选,组织部进行公示,报上级部门批准。
7.聘任发文:由学校统一发文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