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中心员工个人年度考核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部2024/01/04 01:35浏览388

一、考核权重及优秀比例

不同类型员工考核方式如下:

员工类型

考核方式

组织方式

打分权重

优秀比例(四舍五入)

副主管(包括在编和企编)、非教师专技岗、其他管理岗

述职

中心统一组织

中心领导40%
部门主管40%其他人员20%

40%(其中前20%为校级优秀)

企编管理岗

述职

按分管领导组织

本年度参评人员的30%

工勤岗员工(包括在编和企编)


备注:

1.述职打分结果仅作为年终考评的参考依据;

2.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3.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员工,可参与本年度考核,但原则上不予评优;

4.在编员工考核依据为《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商大人〔2011133号),企编员工考核依据为《浙江工商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合同制员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商大后勤办函〔20223号)。

二、测评方式

(一)副主管(包括在编和企编)、非教师专技岗、其他管理岗

召开述职大会,参与考核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述职(主管岗已进行部门述职,不再另行个人述职),具体程序如下:

1.由督察部于述职前开展民主测评,由本部门全体企编管理岗员工(企编副主管除外)和20%工勤岗员工对本部门主管、副主管(包括企编副主管)进行民主评议,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2.参评人员开展个人述职,每人3-5分钟,不要求PPT

3.现场测评人员依据考核对象个人述职及日常了解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考核对象进行“总体评价”。“总体评价”在大于等于75小于等于95分之间打分,其中:

优秀:90-95之间

良好:80-90(不包含)之间

一般:75-80(不包含)之间

高于95分或低于75分为废票;

4.打分排序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综合考虑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党风廉政等表现按照相应比例确定优秀名单。

(二)其他企编管理岗及工勤岗员工

按分管领导组织分中心或部门开展评审,根据优秀比例确定优秀名单,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

三、时间安排

(一)副主管(包括在编和企编)、非教师专技岗、其他管理岗

18日下午200319述职。

(二)其他企编管理岗及工勤岗员工


113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上报人力资源部邮箱houqinrenlizyb@163.com,纸质版考核表上交309人力资源部张裕嘉处。


联系人:韦玫廷  28877811

张裕嘉  2887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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