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权重及优秀比例
不同类型员工考核方式如下:
员工类型 | 考核方式 | 组织方式 | 打分权重 | 优秀比例(四舍五入) |
副主管(包括在编和企编)、非教师专技岗、其他管理岗 | 述职 | 中心统一组织 | 中心领导40% | 40%(其中前20%为校级优秀) |
企编管理岗 | 述职 | 按分管领导组织 | 本年度参评人员的30% | |
工勤岗员工(包括在编和企编) |
备注:
1.述职打分结果仅作为年终考评的参考依据;
2.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3.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员工,可参与本年度考核,但原则上不予评优;
4.在编员工考核依据为《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商大人〔2011〕133号),企编员工考核依据为《浙江工商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合同制员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商大后勤办函〔2022〕3号)。
二、测评方式
(一)副主管(包括在编和企编)、非教师专技岗、其他管理岗
召开述职大会,参与考核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述职(主管岗已进行部门述职,不再另行个人述职),具体程序如下:
1.由督察部于述职前开展民主测评,由本部门全体企编管理岗员工(企编副主管除外)和20%工勤岗员工对本部门主管、副主管(包括企编副主管)进行民主评议,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2.参评人员开展个人述职,每人3-5分钟,不要求PPT;
3.现场测评人员依据考核对象个人述职及日常了解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考核对象进行“总体评价”。“总体评价”在大于等于75小于等于95分之间打分,其中:
优秀:90-95之间
良好:80-90(不包含)之间
一般:75-80(不包含)之间
高于95分或低于75分为废票;
4.打分排序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综合考虑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党风廉政等表现按照相应比例确定优秀名单。
(二)其他企编管理岗及工勤岗员工
按分管领导组织分中心或部门开展评审,根据优秀比例确定优秀名单,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
三、时间安排
(一)副主管(包括在编和企编)、非教师专技岗、其他管理岗
于1月8日下午2:00在319述职。
(二)其他企编管理岗及工勤岗员工
1月13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上报人力资源部邮箱houqinrenlizyb@163.com,纸质版考核表上交309人力资源部张裕嘉处。
联系人:韦玫廷 28877811
张裕嘉 28877812
后勤服务中心
2024年1月4日